{{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申請資格: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 112年畢業者 ),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1.110 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2.在校期間持有 本 獎學金 各 獎項 指定 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於107年01月01日至112年01月31日間取得 。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 核發作業需時,有意申請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申請TQC項目者:
一般證照: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
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 輸入、日文 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 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申請期間:
112年 01月03日(二)至 112年03月02日(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活動辦法請於網站下載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若需進一步了解申請辦法,亦可洽本會各區推廣中心。
(一)北區推廣中心:(02)2577-8806。
(二)中區推廣中心:(04)2238-6572。
(三)南區推廣中心:(07)311-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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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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