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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學雜費資訊、獎助學金及學生組織公告

【申請時間:112/02/15-03/15;學校統一行文】教育部轉知雲林縣政府111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 $t('FEZ001') }} 課指組

{{ $t('FEZ002') }} 學務處|

【限制條件

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補助金額及名額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2,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二千元核發。其獎學金名額包括在第二款名額內)。

【申請說明

申請方法:申請本獎金學生,由其就讀學校(無論在雲林縣內學校或他縣市學校就讀)統一辦理核轉至雲林縣政府,並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雲林縣政府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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