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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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條件】
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二、補助金額及名額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1,500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125名,每名2,000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二千元核發。其獎學金名額包括在第二款名額內)。
【申請說明】
申請方法:申請本獎金學生,由其就讀學校(無論在雲林縣內學校或他縣市學校就讀)統一辦理核轉至雲林縣政府,並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雲林縣政府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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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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