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壹、宗旨:
本會為鼓勵設籍本縣家庭清寒或變故之高中(職)、大專在學學生,能本自助人助,努力不懈的奮進精神,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
貳、助學對象及獎助學金金額:
一、學生設籍宜蘭縣,並於宜蘭縣內政府立案之公立高中職就學;每名10,000元,
共計20名。
二、學生設籍宜蘭縣,且現就讀國內大學、二專及五專之專四、五年級;每名20,000元,共計15名。
参、申請條件:
一、申請條件: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三)學生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表現需全校、班級或系級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或學期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二、申請文件: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學校推薦表。
(五)最近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班級或學校排名) 。
若有其他佐證資料,亦請檢附。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高中(職)組每校以推薦五名參加選拔為原則;大專院校組不限名額,請自行送件,惟大專院校組若有特別情形者,新增之助學名額由本會審核決定。
四、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另每一家庭每次以入選一名為限。
肆、申請時間、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申請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上半年為112年02月021日起至112年04月07日止。
二、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頒發時間:上半年為每年五月。
(二)頒發方式:本獎助學金於上述時間於頒獎典禮統一發放,視今年COVID-19疫情狀況辦理並通知得獎者。
陸、附則:本辦法經本會保留修改。
線上申請登錄連結https://sites.google.com/view/pohai-schola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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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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