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獎助對象:全台大專院校護理系(科)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畢業後有志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二、獎助條件: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5分(含)以上,實習成績達80分(含)以上,若申請期間尚無實習成績者,將以提供實習成績之時進行資格審查,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或前學年度該班成績為前三分之一者,經由護理系(科)主任推薦,得申請本獎助。
三、獎助內容及期間:一學年合計新台幣10萬元整,獎助期間為畢業前最後一學年之上、下學期,獎助名額總計20名。
四、受獎助學生需簽訂「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需依約定期限到院服務(已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畢業離校壹個月內辦理報到手續;尚未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執照考試完畢兩週內辦理報到手續)。
五、領取本獎助學金者,必須向校方申請至本院完成畢業前選習。
六、申請方法: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下列時間內寄回:每年04月15日獎助學金申請截止日(護理部),(以郵戳為憑)寄至本院護理部收,信封封面請註明「申請優秀護理學生培育獎助學金」。
詳細請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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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23
{{ $t('FEZ014') }}2023-03-25|
{{ $t('FEZ004')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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