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第一條:獎助目的:
為培育並遴聘優秀護理人才,協助在學優秀護理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及就業,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請對象:
大專院校之護理科系學生(本院在職員工除外)以畢業前二年為申請對象,即四技/大學之三、四年級學生、二技之一、二年級學生、五專為四、五年級學生。
第三條:申請資格:
一、操行成績平均達 80 分以上。
二、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三、實習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第四條:獎學金金額:
每年補助每名學生金額為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
第五條:獎助名額:
由本院每年議定之。
第六條:申請方法: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經學系(科)用印後及檢附簽立之獎學金服務契約書於即日起至每年 6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向本院教學研究部提出申請【當年度名額用罄即截止申請】。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3-08
{{ $t('FEZ014') }}2023-04-07|
{{ $t('FEZ004') }}2023-03-08|
{{ $t('FEZ005')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