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類別:
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學生)、原住民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女
系統開放:112年05月25日(四)起延長至112年05月31日(三)中午12:00止含繳件。
已延長開放時間,請同學務必於系統開放期限內務必辦理線上申請,不要在有其他的藉口和理由無法繳交/申請哦
◆申請書路徑:
學校首頁→校務行政系統→科別→帳號密碼→申請→學務申請作業
→各類特殊就學優待減免申請→填完後下載學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列印
準備好相關資料後,請送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給雅惠
◆相關證明資料繳交:
※※※請附上線上系統印出之申請書(印出簽名) 與相關證明一併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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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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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繳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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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
現役軍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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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軍公教遺族:撫卹令或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應繳交國防部核發之撫卹令、卹亡給與令或其他證明文件。(須註明學生姓名,繳交影本)
2. 現役軍人子女: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3.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
4. 第一次申請者,需另填一份報部申請表。(洽課指組)
※軍公教遺族申請者,將先函報教育部,待通過後始得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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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輕/中/重/極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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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影本。(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1)需包括學生(已婚者含配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注意!家庭前一年所得不超過220萬元。
未婚者:為其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所得總額。
已婚者:為其學生本人及配偶所得總額。
離婚者:為其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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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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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
(1)需清楚記載族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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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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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須註明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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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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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須註明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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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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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證明,公文需須註明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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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關證明如為影本需帶正本查驗,繳交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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