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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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條件】
優秀學生獎:
(一)申請資格:
1.國內、外攻讀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生,不包含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為擴大鼓勵優秀學生之機會,限未得過優秀學生獎者報名參加。
3.同時申請李長榮博士生獎學金計畫且表現卓越學生,優先錄取。
(二)成績限制:學期總成績80分以上者。
(三)獎助金額:每人獎助學金最高新台幣20萬元整。
二、博士生獎學金計畫:
(一)申請資格:
1.國內、外攻讀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生)。
2.申請者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
3.畢業(男役畢)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指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關係企業,下同)服務兩年者,若為尚未服役之役男,則需於畢業後立即至李長榮集團服研發替代役。
(二)獎助金額:每月領取新臺幣2萬5仟元整。
(三)獎助期間:當年9月至次年8月。初次受獎者於領取獎學金1年後,需經過再次審核,通過後得隔年9月起繼續領取。每名受獎者受領本獎學金最長期限為4年。
(四)獎助名額:每年初次受獎者人數以10名為限。此10名初次受獎者不包含前1年已得獎且再次審核通過持續領取之已受獎者。
【申請說明】
一、優秀學生獎:
(一)申請辦法:
申請人應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文件以郵戳為憑)將歷年成績單正本、個資同意書郵寄至『台北市105松山區八德路四段85號3樓『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徵選小組收』,家境清寒者另附納稅證明或相關證明資料,列入考量依據。其他申請文件除了推薦信可由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直接提交以外,(詳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申請書」),請申請人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lcyef.scholarship@lcygroup.com並以『第十二屆獎學金優秀學生獎-00大學-O0系/所-姓名』為信件主旨。
(二)審查方式:分兩階段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選取最多20名學生
2.第二階段:面試審查,該基金會預計擇優選取至多10優秀學生
(三)獎學金發放方式:
第二階段面試審查通過者:於112年度上學期(112年12月底前)發放20萬元獎學金。
二、博士生獎學金計畫:
(一)申請文件:
1.個人履歷(包含生涯規劃書)
2.指導教授推薦函乙份
3.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4.專題或研究成果
5.其他文件
(二)申請日期:
第一梯次:即日起至6月30日為止;第二梯次:2023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將申請文件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lcyef.scholarship@lcygroup.com『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徵選小組收』收,以利後續審核。
(三)審核方式:
1.第一梯次: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第二梯次:2023年11月01日起至11月30日止進行書面審核,審核通過者將另行安排面談,面談通過後得以正式錄取為受獎者。
2.經核定授予獎學金之學生,經發現具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一次償還所領獎學金:
(1)最終未取得博士學位者或違反申請人資格者
(2)中途退學或休學離校者
(3)於法定修業年限期滿仍無法畢業者
(4)在學期間受學校記警告(含)以上處分,或操行/學業成績平均低於 75 分以下者
(5)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
3.凡領取本獎學金者,均應於獎學金核定之該學歷畢業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服務兩年,若中途離職或未能按規定完成服務年數,應即一次歸還所領之獎學金。
4.服務期間為該集團正職員工,適用該所屬公司之薪酬福利制度。若為研發替代役,則按研發替代役之規定辦理。
5.預計於本年度要申請入學念博士班的學生經審核可獲得獎學金時,需於今年九月提供博士生在學證明。若無法提供證明確實攻讀博士學位的話,則該名額視同放棄,改由候補人選獲得獎學金。
6.於第二梯次通過審查之受獎者,其獎學金獎助期間回溯至當年度9月份開始,至次年8月止。並於公告錄取後首月領取獎學金時,將一併發放回溯月份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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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6-12
{{ $t('FEZ014')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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