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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學雜費資訊、獎助學金及學生組織公告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09.30;自行郵寄】教育部轉知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文向獎學金」相關資料

{{ $t('FEZ001') }} 課指組

{{ $t('FEZ002') }} 學務處|

【限制條件】

一、新生入學獎助學金:

(一)對象:設籍永靖郷,於112年度考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新生(大學係指一般大學部、四技部、二技部等,不包含五專、二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大學學程申請以一次為限,已領過獎學金之重考生,請勿再申請。

(二)種類:

1.一般學生獎學金:每名補助獎學金2,000元。

2.自強學生獎學金:每名補助獎學金10,000元。

(三)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2年8月21日,請備妥下列資料裝信封袋,寄送或親送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地址:永靖郷獨鰲村一村巷96號,電話:0919-71095,逾期恕不受理。

1.申請表,請完整填寫

2.大學錄取通知單(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1时大頭照1張

5.申請自強學生獎學金者,請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郷公所申請)

(四)頒發方式:經該會審查通過者,請於112年9月1日(週五)上午10:00~11:00攜帶印章、

身分證,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地址:永靖郷獨鰲村一村巷96號領取。

請注意:資格符合者,請依时前來印領獎學金,不另通知,逾時未領,視同放棄。

二、優秀在學生獎學金:

(一)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並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在校成績符合本辦法所訂獎助標準者:

1.一般生: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2.自強生: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整。

(二)獎助期間

1.該基金會將獎助每名學生至其完成大學學業。

2.受獎助學生若於獎助期間學年成績未達標準者,次學年僅保留其獎助名額,但不提供獎助學金,待成績恢復所定標準,再繼續提供獎助學金。

(三)條件限制:

1.設籍彰化縣永靖鄉。

2.申請自強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3.現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包含四技及二技),不包含二專、五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4.成績標準:

(1)一般生:前一學年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2)自強生:前一學年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

成績以五等第標示者,其轉換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五等第成績以教育部訂定或各校訂定之標準計算轉換分數)。

(四)申請文件:

1.文向獎學金-(二)優秀在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及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自強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在學證明(須蓋校章)/學生證(須蓋註冊章) (擇一提供)

5.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

6.1吋大頭照1張

(五)申請程序: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於112年9月15日前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一)

 

 

【申請說明】

二、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
(一)獎助對象:
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之在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二人以上)提出申請;團隊申請人需設籍永靖鄉,同時為計畫之聯繫窗口,個人申請與團隊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二)獎助金額:
經該基金會審核通過後,評審團依提案內容評估發放獎學金,總獎學金額合計15萬元。
1.個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萬元。
2.團隊申請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三)申請條件:
1.個人及團隊申請人須設籍彰化縣永靖鄉,其他團隊成員則不限制戶籍。
2.檢附文件含報名表1份、計畫書(含預算表)一式4份,於112年9月30日前紙本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一 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收,並以PDF檔格式mail至活動信箱 love@weshar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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