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
(一)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民國88年9月2日以後至民國98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二)本國人民: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者。
(三)現正或即將就讀112學年度高中職、大專院校及進修學校大學部我國認定之正規教育系統發給之正式學籍在校學生,但不含研究生、學分班)。
(四)具經濟困難者。
(五)需經由學校老師、社工或輔導等專業人員提供紙本推薦函。
(六)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七)為開放更多有需求之學生申請,已請領過本計劃資助金者不得重覆申請。
二、其他限制:
(一)正式獲得資助金之學員(以下簡稱學員),至少必須參加一場由主辦單位所舉辦之學習課程(文創或冒險學習課程類,課程費用為免費)
(二)學員在計劃參與過程中,如有放棄學籍、中途退出、無故失聯、無故不參加學習課程、缺繳期中與成果報告之情事,將視情況取消資格並追回已核撥之款項。
【申請期間】
一、報名方式:
(一)第一階段:至逆風教育助學網站【線上申請】進入系統填寫報名表,即可完成第一階段報名。
(二)第二階段:於112年8月18日前將填寫完成之【夢想實踐計劃】上傳系統,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
二、申請期間:112年07月17日至112年08月18日止;延長至112年09月04日。
三、繳交文件:
(一)線上申請書。(直接於線上填寫)
(二)夢想實踐計劃書。(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三)自傳及附件資料。(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四)推薦函。(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五)20小時服務學習證明(非必繳文件,加分項目)。(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
上述(二)至(三)若線上操作有困難者,可將檔案印出紙本填寫後掛號郵寄至台少盟。)
地址:234023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58號
三、獎助金額及條件:
(一)教育資助金補助標準,依申請學員資格區分為大專院校教育資助金最高金額為5萬元整、高中職教育資助金最高金額為3萬元整,(視夢想計畫內容予以提供額外特殊補助)。
(二)夢想計畫類型教育資助金規定:
1.藝術人文(含音樂、設計、攝影): 學習樂器才能之夢想計畫,最高資助金上限為貳萬元整。
2.證照考試:考取證照、學習語言類之夢想計畫,最高資助金上限為壹萬伍仟元整(含國內技術士檢定、國內金融控管檢定、TOEIC及JLPT等語文認證),具備國際性之專業性證照不在此限,需附上國際專業認證機構之證明資料與考照費用列表。
3.單一推薦團體/學校教育資助金規定:為使資源公平分配,單一推薦團體/學校,補助學員人數最多以5名為原則。
4.計劃執行時需把使用在夢想計畫的單據(發票、收據)留起來,於期末繳交進行核銷審查。
5.夢想計畫預算及其他生活所需,各需占總預算至少30%。
6.非用於半年實際生活支出或夢想計劃支出請勿編列至預算表。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7-18
{{ $t('FEZ014') }}2023-09-04|
{{ $t('FEZ004') }}2023-08-19|
{{ $t('FEZ005')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