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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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條件】
一、申請資格: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1 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1 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1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二、獎助金額:
(一)高中職、五專組:一學期1萬元整。
(二)大學組:一學期2萬元整。
(三)碩士組:一學期2萬元整。
【申請說明】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 112 年 9 月 24 日(日)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詳閱基金會官網),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二、申請文件:
(一)「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1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1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111 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1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1份。
(七)112 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1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1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三、申請獎助學金者之義務:
(一)「繳交學習分享信」:請獲獎者領取獎助學金後,於113年1月31日(三)前繳交學習分享信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以郵戳為憑。
(二)「學習分享信」之撰寫規範請參照附件表單上說明或依照各家扶中心要求辦理。
(三)若未如期繳交「學習分享信」之獲獎人,將失去下次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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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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