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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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大專院校電機、機械、建築、土木營造科系大學部二、三年級日間部/進修部在學學生,受獎人應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大二、大三在校生申請者,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為前百分之二十,無不及格科目。
(三)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四)家庭經濟弱勢,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者。
2. 家庭或個人因天災、意外發生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狀況,以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五)無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就業等義務性質獎學金。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提供40名,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該基金會保留最終額度決定權。
三、權利義務:
(一)交流學習暨獎學金頒發見面會:
1.交流學習見面會訂於2023年11月25日(六)-11月26日(日)兩日舉辦。
2.錄取者須出席崇友基金會舉辦之交流學習暨獎學金頒發見面會,未出席者將視同放棄此錄取資格與補助機會。
3.若涉及外縣市交通住宿由該基金會負擔車馬費及住宿費,亦請受獎學生配合。
(二)參與社會服務:凡獲得該會獎學金者,須於就學期間參與至少一次該基金會所舉辦之社會服務。
(三)追償獎學金:
1. 申請人於申請期間或取得獎學金資格後(一年內),因休學、退學等理由離校或被學校記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2. 得獎人申請之文件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一、申請方式:
採無紙化作業,下載申請表電子檔(gfc.org.tw/project-news/2735),以電腦打字
填妥申請表,分別存檔為Word檔與PDF檔。
2023年9月5日(二)至2023年9月28日(四)止,請於申請時間內,寄至崇友基金會信箱:gfc@gfc.org.tw,信件註明「申請第八屆崇友實業獎學金-000申請人姓名」。
申請表寄出後,加入基金會官方 LINE ID:@fts8114u,回報學校/姓名,確認申請表收件狀況。
二、檢附文件:
資格審查:申請者請詳實填寫該會所提供之申請表,所需檢附文件請以彩色清晰圖檔依序插入申請表之附件表格以供審查。
(一)「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表 乙份。
(二)個人自傳,至少800字,電腦打字,包含家庭狀況、個人優/劣勢、未來自我規劃等說明,再申請學生須更新至最近一學期的學習心得。
(三)前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証明單正本乙份(學業成績須加註班排名與系排名百分比)。
(四)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乙份。
(五)戶籍內每人111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注意!非收執單/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 ) 。
(六) 清寒家庭及特殊境遇家庭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急難變故證明等。
(七)其他加分資料:其他加分資料:如 師長推薦函、獎狀、技能檢定、外語檢定證照、志願服務紀錄等。
(八)該基金會審查委員依書面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請申請人配合該會電訪與家庭訪視等審查。
(九)錄取通知:該基金會將於2023年11月7日前以簡訊與電子信箱通知,並於該基金會官網/FB粉絲頁公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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