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護弱勢學生身份,獲獎者不在網路上公布姓名,將以 e-mail 個別通知獲獎者。 符合資格但已向各級政府申請並已領取獎學金者排除,以將社會資源作最有效運 用,本會將商請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協助排除,是以已申報過之學生可以相同文 件向本會申請。
(一)急難救助、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均以發放每名每學年 12,000 元(每學期 6,000 元),退學或畢業取消資格。
(二)獎學金錄取之評定,排除本辦法第二點學生後(已向政府機關領取例如「○○縣 (市)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分配名額之申請人申請書說明用途之 正確與否,並輔以學業成績為錄取標準。直至額滿為止,若仍無法評定,由審核 討論評定之。未能排入本學期名額者,於下次列為優先發放對象,儘量以每位 符合資格認真弱勢學生皆可獲得獎勵為目標。
(三)除身障者或患有疾病者等不可抗力因素外,領獎人務必出席參加獎學金頒發 典禮,如發現家長代為申請,獎金納為家用將取消原獲獎資格,由其他優秀申 請者替補。
二、申請資格:
(一)在國內任一大學、研究所、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 夜校、補校、實習生、外籍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為實際幫助弱勢學生,取消學業成績設限,但為鼓勵學生上進,改由學生需於 申請時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 投入多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級成 績申請,大專畢業當學期成績(四年級第二學期)不得申請。
(四)在學之本國籍 25 歲以下學生。
(五)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六)符合第一階段獎學金領取資格者,須本人參加獎學金頒獎典禮(地點於宜蘭縣 政府,無法以他人代參加),若不克參加者將取消領取資格(本會未提供交通費)。
二、申請方式(電子傳送或紙本):
(一)本獎學金以電子傳送(e-mail)方式申請為主。
(二)申請獎學金區間為一學年度(上下學期),總獎學金為 12,000 元整,獲取資格者 將以 e-mail 通知。
(三)申請同學請將資料 e-mail 到 sws9899933@qmtw.us(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至 112 年 11 月 30 日為准。
(四)請將申請表等資料,以清楚辨識之全彩掃描或照相方式,轉存成 JPG 或 PDF 檔,並上傳至 e-mail 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並請確認您的 e-mail 帳號有效。
1.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個人身份證影本等可辨識戶籍地址之文件。
2.在校期間成績證明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至本會 FB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gir.edu/),選擇一篇文章按讚並 留言,後將上述完成情形截圖、整理,連同 FB 帳號名一併提供。
4.親筆撰寫申請理由說明:包含獎學金使用規劃、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 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本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並簡單敘述自己對於綠色環保親身實踐的感想。
5.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 准函影本、申請人殘障手冊或其他社福單位證明(如家扶基金會)。
6.急難救助認定基準,
(1)家庭已無足資辦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
(2)家庭已 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之存款或收入。
(3)家庭經濟狀況明顯無法維持基本生計。 訪視小組即會進行實地訪視,以資助學生學業及生活所需為主。
7.親簽本會個資告知事項。
(五)如上開附件資料無法以 JPG 檔或 PDF 檔以 e-mail 上傳者(無掃描或照像工 具),可改以附件資料(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及簽名)掛號寄至 260 宜蘭市文化路 79-1 號 2 樓之 3「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獎學金 申請、申請人姓名),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六)有關本會獎學金分為上下學期兩階段,第一階段最終獲獎名單最晚將於 112 年 12 月中下旬公布,第二階段名單則於 113 年 8 月底通知,第二階段獲獎同學屆時 請提供相關志工服務時數至少 20 小時證明,志工服務時間限自第一階段名單公 告後至 113 年 7 月底時間為準,志工服務定義為不支薪、公益義工或家人重病證 明造成家庭因素需協助,志工不包含學校內的任何服務時數,詳細志工服務可尋 相關志工平台,亦或先經由本會認同,本會將保有最後解釋權。
(七)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等,可洽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mail:sws9899933@qmtw.us, 或來電:03-931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