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目的「關懷弱勢」是嘉新兆福基金會的源起,從創立至今,持續頒發獎學金長達60多年不間斷,前後幫助了9萬多位的弱勢學生。創辦人早年貧困失學,只能躲在窗外偷聽他人上課。後來他因成長與創業的經歷,深感學識的重要,所以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信念推廣教育文化,促進教育平權。二、獎學金之種類、每名得獎金額、及錄取名額
1.大學校院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2萬元。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
2.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3.以上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本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4.得獎同學除獲獎學金獎助外,並將獲邀參加頒獎典禮及本會舉辦之其他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藉以拓展見聞和視野。
5.本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
一、申請資格:凡在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且未領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1.一般社會清寒子女(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ex:低收、中低收)之學期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且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或獎懲紀錄)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
2.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申請者本人需具衛福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若該生持有教育部的鑑輔會證明者則不適用,即視為一般生申請資格。)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7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詳情請參閱獎學金辦法。
詳如附件-下載檔案(112年嘉新獎學金公告)
申請期間自3月11日起至4月11日止,逾期即不再收件或接受補件。
一律採線上申請,
同學請自行至下述網站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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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3-07
{{ $t('FEZ014') }}2024-04-11|
{{ $t('FEZ004')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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