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二、申請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獎勵學金金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作為錄取名額依據
(一)國民小學:新臺幣2000元。
(二)國民中學:新臺幣3000元。
(三)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4000元。
(四)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5000元,每人限領一次。
(五)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1萬元整,每人限領一次。
【申請說明】
一、檢附文件:
(一)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請使用2024年最新版本)
(二)疾病診斷表(注意!不須提供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請使用申請表第二頁之疾病診斷表即可)
(三)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請至學校申請學年成績單)
(四)健保IC卡影本
(五)作文或專題報告
1.屬國小組:作文一篇,題目「我的學校生活」
2.屬國高中組:作文一篇,題目「我的故事:與先天性心臟病同行」
3.屬大學、研究所:專題報告一份(第一部分:自傳,第二部分:如何增加大眾重視預防心血管疾病的重要性)(專題報告內容佔總評分20%)
二、申請手續:
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文件於9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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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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