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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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在學生。
(二)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50-70萬元以下。
(三)最近一學年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3名。
(四)德行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記錄)
(五)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六)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七)須經過該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八)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20,000元,共15名。
申請說明:
一、申請方式:
(一)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學校證明文件正本。
3.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可用歷年成績單代替)。
4.最近一學期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第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5.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6.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7.上年度家庭所得稅申報書影本。
8.自傳(包含家庭狀況、成長經過、求學歷程、未來發展方向與自我期許等)。
9.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10.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榮譽證明(此項為加分項目)。
(二)評選方式:
1.初選:資格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進入複選。
2.複選:面談審查,包含但不限於學生之社團活動參與、志工服務經驗、未來規劃、對公益活動熱衷積極度等進行面談。
3.如需要得要求與申請者、學校班導師或系主任訪談。
4.複選後將由評委依學生背景與面談結果,產生最後15位錄取者。
5.評選辦法以該基金會依評分結果合議產生為之,並隨時有修正之權利。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僅受理書面資料及郵件寄送。
當年度申請截止日(114年2月14日),以郵件申請(郵戳為憑)。
以紙本寄送至33853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90之66號 九如禪林基金會 收。
2.申請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申請。
3.如有偽造、冒名或提供不實資料者,經查證屬實將追回獎助學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二、聯絡窗口:
電話:(03)255-1994 莊先生
電子信箱:konig0125@k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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