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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學雜費資訊、獎助學金及學生組織公告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04.10;自行郵寄】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獎助學金

{{ $t('FEZ001') }} 課指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申請資格: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不受理)之在學學生。

2.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 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分數操行成績75分以上、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內,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年齡在 35 歲以下。

5.須具下列人士任一人撰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二、通訊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電話:(02) 2391-5889 (請於每週五 10:00~12:00/13:00~17:00 來電)傳真:(02) 2735-9103

地址:10053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2 段 130 號 12 樓之 5

三、申請時間:

即日起~4 月 10 日(以郵戳為憑)。

四、得獎公告:

114 年 5 月 20 日前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

五、頒發日期:

每年視會務情況決定頒獎典禮日期。

六、 申請手續:

  1. 填具申請書乙份(自行上網:www.boaifundation.org.tw 下載列印。申請書表務必採用當年度最新版格式,

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1. 校方正式學年成績單:請提供「上學年度第二學期」及「本學年度第一學期」,並須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新生以「本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受理。

  2. 申請人最近之全身彩色生活照片二張(各異,可沖洗或列印,證件用或半身照不予受理) 。

  3. 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簽名及蓋章。

  4. 身份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須蓋註冊章)、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證明等證件影本,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5. 自傳乙份:敘述家境狀況、障礙原因及成長、學習過程等等。(字型大小請設為 14 級字,需 1,000~1,200 字;本

    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6. 生涯規劃報告乙份:簡述未來的規畫、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等等。(字型大小請設為 14 級字,需 1,000~1,200字;本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7. 若有近三年之得獎紀錄或志工、義工等社會服務請提供獎狀、感謝狀影本或獎牌等照片證明。

  8. 請務必詳閱《獎學金個資蒐集告知函暨提供同意書》之內容並親筆簽名。

  9. 所有申請文件請「一人一信封(A4)」以「掛號」寄到本會最新通訊地址。

⊙所有申請文件請以紙本寄送,如遇缺件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得獎與否,概不受理退件。

⊙若因郵寄至舊址而致超過徵件時間,一律不接受補收。

七、 申請手續填寫不詳實、缺件或手續不全者,不予錄取。

⊙申請資格要件若有偽造文書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本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八、 評審標準:

1.殘障程度 2.清寒程度 3.學業及操行成績 4.得奬紀錄(最近三年,附證明) 5.對社會貢獻度(附證明)

⊙評審委員有評等之完全決定權,根據評等結果核發獎助學金,申請者不得有異議。

九、 頒獎方式:

  1. 舉辦頒獎典禮,現場由本會董事或贊助單位頒發獎助學金及獎狀。

  2. 頒獎典禮應出席學生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本獎助學金(但特殊事故不在此限)。遠道學生補助車資(北部) $300、(中部&東部) $800、(南部&離島)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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