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指組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惟德斯馨-劉宗信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以下須全部符合):
(一)設籍於本鎮4個月(含)以上現就讀國中、高中、大學(含技術學院、五專、二專)之家境清寒學生。
(二)前學年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且每一科分數均及格。
(三)前學年無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後未受小過(含)以上處分;學校無法提具出缺勤證明以操行成績達75分以上為及格。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國中生共30名,每名2,000元。
(二)高中(職)生(含五專一、二、三年級)共30名,每名3,000元。
(三)大學生(含技術學院、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共30名,每名5,000元。
(四)如逾前項各組獎學金名額時,以前學年總平均成績高低排名,作為得獎參考,成績相同時依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戶、獎懲紀錄之順序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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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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