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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學雜費資訊、獎助學金及學生組織公告

【申請時間:收到114-2成績單至115.08.01;學校統一送件】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本會辦理『115學度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活動--(捐贈單位:林阿姨及葉阿姨)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會115學年度「送愛心到原鄉部落一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計畫辦理。
二、本獎助學金申請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屏朿縣,具原住民身分,且表現優良、值得培育之在學學生 。
 2·家境清寒者優先推薦
 3.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各科均須及格
 4·品行端正、奮發向上,並具具體優良事蹟(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中詳實說明)。
 5·受獎學生須親自製作致贈捐贈單位,內容須誠懇用心,耒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各推薦單位原則得推薦1 至3名學生 ( 國小至大學) ,並須符合申睛條件
 7·申請之大學 (專) 學生須檢附返鄉服務切結書(附件二)。
 8.錄取之大學(專)學生須依規定參與本會辦理之返鄉服務志工活動。
 9·獎助學金金額如下:
 國小新臺幣3,000元、國中新臺幣5,000元、
 高中新臺幣10,000元、大學新臺幣20,000元。
  (二)應檢附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一),並附近期清晰半身照片乙張。
 2.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及學費繳納證明。
 3.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未符合者不予受理)。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請檢附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明)。
  (三)惠請貴單位承辦人員或推薦人協助申請學生備齊相關資料並完成申請手續。
  (四)收件期限:115年8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獎助學金頒贈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
 三、推薦單位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料請一次備齊後寄送本會,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二)依捐助單位規定-一申請學生如有積欠學校學費-或營養午餐一經審核通過後,獎助學金將優先用於清償欠費,餘額始得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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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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