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111學年度第1學期延修生註冊相關注意事項
指各年制各科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未修滿該科組應修之科目與學分者,
申請延長修業期限二年返校重(補)修學分之學生。
111年08月23日(星期二)~111年08月25日(星期四)《請留意寒暑期上班時間》
辦理時間為上午8:30~下午4:00止
註1:根據本校學則第二十五條: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前公告時間內返校辦理註冊、選課事宜。超過十學分者(含十學分)仍應依一般學生註冊繳費(全額學雜費)。
註2:根據本校學則第五十九條:應屆畢(結)業生缺修學分,須於延長修業年限第二學期重修或補修者,第一學期得申請休學,免於註冊;註冊者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
步驟1:於辦理期間內攜帶學生證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註冊程序單」,
並進行後續相關流程。
步驟2:線上選課,並自行列印選課確認單(如需選課輔導,請洽各科),
選課時間同註冊時間。
步驟3:將「註冊程序單」及「選課確認單」繳回註冊組。
步驟4:超商或金融機構繳費 (請務必保留繳費相關收據)。
111年09月12日
如有註冊流程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分機:231、230。
如有選課流程問題請洽教務處課務組 分機:211、210。
如有就學貸款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分機:333、311。
如有緩徵、兵役相關問題請洽教官室 分機:331、332。
{{ $t('FEZ003')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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