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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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教學助理TA申請,為鼓勵學生主動積極學習,並能協助老師教學工作及同儕教學輔導,教務處-教發中心舉辦教學助理輔導計畫。
1.教學助理TA申請時程:111/09/13~111/09/30(五)下午5:00前
2.有意擔任TA之學生請於規定時間內填寫完成申請表及教師推薦送交至教務處-教發中心。
3.擔任TA之學生學期結束後二週內112/02/03前繳回手冊(設置教學助理課程成果報告書、檢附教學助理工作日誌、學生回饋評值、教學助理回饋評值表及課程教師回饋評值表)。
4.指導老師感謝狀及TA服務證明將於收到手冊後依相關規定審查完成時發放,TA服務證明可作為未來升學之書面相關審查資料使用。
5.教學助理設置辦法(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A200-A204-011_教學助理設置辦法)https://www.smc.edu.tw/nss/p/law200
6.111-1TA申請表(表單下載-學生教學助理-110申請表)https://www.smc.edu.tw/nss/p/25000
若有疑問敬請聯絡教務處-教發中心 分機281或280。
{{ $t('FEZ003')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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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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