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聖母專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午休時段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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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時段界分 |
時段定義 |
時段規定及建議 |
11:50-12:20 |
準備午餐 用餐 |
1. 11:50-12:20為同學前往購餐及取餐時間,若取餐後至打掃時間前還有充裕的時間,同學也可在此時段用餐(防疫期間,同學於座位用餐必須使用隔板,禁止群聚共食,違者施予愛校防疫服務18小時的勸誡)。 2. 若同學購餐回教室後,距離打掃開始已無餘裕時間,可先將餐食妥善收於座位,先前往掃區完成打掃工作。 |
1. 若同學第4節為空堂,可於11:30提前購買午餐。 2.鼓勵班級同學提前集體訂餐,可免於漫長的排隊等待。 |
12:20-12:40 |
打掃 |
1.12:20-12:40為各班打掃時間,請導師協助指導打掃工作,務必落實課室空間、教學區及廁所之清潔。 |
1.因班級數減少,請導師務必督促各班之打掃工作,以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 2.導師應鼓勵同學發揮公德心,切莫以一己之便,造成校園環境的髒污及破壞,強迫其他同學使用髒亂及惡臭的環境,隨意丟棄垃圾‘製造環境髒亂者,施予愛校資源回收或愛校廁所維護服務18小時。 |
12:40-13:10 |
用餐 午休 |
1.12:40請所有同學務必返回教室,同學們務必在教室內使用隔板安靜吃飯,也可小憩片刻養足精神,但禁止在校園內四處走動徘徊。 2.請導師於開學初前幾週,關心班級午休狀態,午休時段請同學保持教室內安靜,以免影響午休同學之安寧。 |
1.若為執行學校、各科或各班特殊任務的同學,請權責單位(行政單位、各科、導師),開立豁免午休證明,並讓同學隨身攜帶,方便查驗,若無豁免午休證明者,午休期間仍在校園閒晃,則對該生施予愛校服務3小時的勸誡。 2.持有豁免午休證明之學生,仍可至餐廳及便利商店購買餐食返回教室食用或至規定地點用餐。 |
{{ $t('FEZ003') }}20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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