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校園快訊

【公告】五專1-5年級、二專部申請112-1就學優待減免(特殊身份)雜費減免系統開放時程

{{ $t('FEZ001') }} 課指組

{{ $t('FEZ002') }} 學務處|

申請類別:

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學生)、原住民學生、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女

系統開放:112年04月24日(一)起至112年05月24日(三)晚上23:59止含繳件

請同學於系統開放期限內務必辦理線上申請

◆申請書路徑:

學校首頁→校務行政系統→科別→帳號密碼→申請→學務申請作業

→具一到五年級各類減免申請作業系統→填完後下載學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申請書暨切結書列印

準備好相關資料後,請送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給雅惠

◆相關證明資料繳交:【相關證明範例如附件】

※※※請附上線上系統印出之申請書(印出簽名) 與相關證明一併繳交※※※

減免身分別

申請繳交文件

軍公教遺族/

現役軍人子女

1.軍公教遺族:撫卹令或年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應繳交國防部核發之撫卹令、卹亡給與令或其他證明文件。(須註明學生姓名,繳交影本)

2. 現役軍人子女: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3.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

4. 第一次申請者,需另填一份報部申請表。(洽課指組)

※軍公教遺族申請者,將先函報教育部,待通過後始得減免。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輕/中/重/極重度)

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影本。(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1)需包括學生(已婚者含配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注意!家庭前一年所得不超過220萬元。

未婚者:為其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所得總額。

已婚者:為其學生本人及配偶所得總額。

離婚者:為其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

原住民

1.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
(1)需清楚記載族籍。

低收入戶

1.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須註明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中低收入戶

1.中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須註明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女

1.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證明,公文需須註明學生姓名、身分證字號。(有效期間112年10月後)

※※※以上相關證明如為影本需帶正本查驗,繳交影本※※※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4-20|

{{ $t('FEZ005') }}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