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保組
{{ $t('FEZ002') }} 學務處|
活動相關報名網站:https://www.moenveec.com.tw/Home.aspx
為提升國人環境素養,廣泛吸收環境知識,環境部與教育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舉辦環境知識競賽,以寓教於樂的方式,在公平、公正及公開之原則下競賽,特訂定本競賽須知。
一、初賽
主辦單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指導單位:環境部、教育部。
二、決賽
主辦單位:環境部、教育部
協辦單位:各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教育局(處)。
組別/參賽資格:
學童組-114學年度(8月以後)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青少年組-114學年度(8月以後)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青年組-114學年度(8月以後)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以上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專學生),且年齡在35歲(含)以下
社會組-年滿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註]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如欲報名學童組、青少年組或青年組,請洽各直轄市或縣(市)主辦單位(環保局)個別報名。
學童組、青少年組、青年組之參賽選手依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報名,社會組之參賽選手僅能選擇一縣(市)報名,如有冒名、重複報名或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初賽各組別前5名者代表該縣(市)參加決賽。
一、初賽
(一)各組參賽選手採個別報名,於各直轄市及縣(市)初賽報名截止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二) 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開放網路報名(網址:https://www.moenveec.com.tw)。
(三)競賽時間限於假日舉行,各直轄市及縣(市)主辦單位應於114年10月12日(星期日)前完成辦理初賽。
二、決賽
各直轄市及縣(市)環境保護局應於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前完成決賽的報名,並上傳參賽者已填妥之奬金領取收據電子檔,以利決賽活動當天辦理領奬手續。
一、初賽
依據各直轄市及縣(市)主辦單位公布時間及地點為準。
二、決賽
時間:114年11月15日(星期六)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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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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