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 創稿文號:A1150527016 | 教育部 函 |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 分 文 日 期︰2026-05-29 | 承 辦 人︰事務組_李盈青 | |||
| 收 發 文 號︰1150004063 | 聯 絡 方 式 | |||
| 速 別︰最速件 |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林亮吟 |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7848 | |||
| 來 文 字 號︰臺教學(五)字第1152802209號 | 傳真 :02-3343-7834 | |||
| 發 文 日 期︰2026-05-27 | 電子信箱:annie920729@mail.moe.gov.tw | |||
| 附 件:校園內訪問交易之爭議態樣1份 1. 65846c4cb10930a6c072a3f67c090797_A09000000E_1152802209_senddoc1_Attach1.pdf | ||||
| 主 旨:檢送「校園內訪問交易之爭議態樣」1份(如附件),請各校加強防範並落實校園安全管理及學生消費權益 宣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近日發生校外人士進入校園,以問卷調查、商品介紹、課程推廣或其他名義接觸學生,進而衍生訪問交易、消費 糾紛及疑似詐騙等爭議。相關事件常由初步填寫問卷或提供個人資料開始,後續可能涉及簽約、分期付款或解約 不易等情形,對學生經濟負擔及心理壓力造成影響,爰請各校提高警覺並加強防範。 二、查「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已明定相關校園安全防護作為,學校應就校外人士入校、活動申請、身分查驗、場 地使用及校內宣傳等事項建立妥適管理機制,避免未經核准之商業推銷、訪問交易或不當招攬行為進入校園。 三、請各校加強師生宣導,提醒學生遇有校外人士推銷、邀約填寫問卷、要求提供個人資料、簽署文件或辦理分期付 款等情形,應審慎判斷並即時向學校反映;學校亦應主動提供必要之諮詢、通報及輔導協助,以維護學生權益與 校園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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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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