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906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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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3-09-06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20006625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張雅惠科長 | ||||||||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電話 :(02)2737-7561 | ||||||||
來 文 字 號︰科會科字第1120058992號 | |||||||||
發 文 日 期︰2023-09-05 | 電子信箱:yth@nstc.gov.tw | ||||||||
附 件: 1. 國科會作業要點.pdf 【李盈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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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113年度本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2年11月15日(星期三)前 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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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機構、受延攬人資格應分別符合前述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規定。各項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本會網站參閱使 用(網頁路徑:學術研究 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延攬科技人才 補助延攬研究學者)。 三、本計畫申請方式: (一)依申請機構規定之截止申辦日前,登入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https://www.nstc.gov.tw/)。 (二)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擬延攬研究學者之資格及文件,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認。符合者,線上送出並造具申 請名冊1式2份,併同研究學者資格切結書,經相關單位(人員)核章後,函送本會,方完成申請。 四、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作業要點及計畫規定,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561、電子信箱:yth@nstc.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
{{ $t('FEZ003')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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